五菱凱捷車輪軸承異響嚴重 要求處理
- 投訴編號:【1452442】
- 投訴時間: 2025-06-30 14:24
- 投訴品牌: 上汽通用五菱
- 投訴車系: 五菱凱捷
- 投訴車型: 2020款 1.5T 手動 精英型
投訴內容
尊敬的車質網:本人于2021年8月20日購置五菱凱捷一輛,車輛發(fā)現問題時仍處于廠家承諾的3年質保期內(質保期至2024年8月6日),F就4S店在車輛故障診斷及維修過程中存在的嚴重失職、拖延推諉行為進行投訴,具體情況如下:一、故障發(fā)現與長期誤診過程自2024年6-7月起,車輛持續(xù)出現異常異響。本人多次主動前往縱橫鑫隆4S店反饋問題,期間經歷至少3次以上檢查,但維修人員始終將異響判定為“胎噪“,未采取有效排查措施。直至2025年5月,經第三方專業(yè)人士提醒后再次進店檢測,4S店才在試車后確認異響源為軸承故障(試車剛開始時還說是胎噪,開了一會才說是軸承問題,而且和另一個師傅又開車出去確認),期間問題診斷耗時長達近10個月。此外,2024年7月27日發(fā)現高壓氣管漏氣問題,雖于8月10日完成更換,但4S店全程未對異響根源進行深入排查,維修后仍堅持錯誤結論,導致關鍵部件故障長期未得到解決。二、4S店違規(guī)與失職行為1.質保期內消極履行保修義務:依據《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(guī)定》(簡稱“三包法“)第十八條,經營者應在質保期內免費承擔包修義務。4S店在明知車輛存在異常情況下,故意拖延診斷,涉嫌通過誤診方式規(guī)避質保責任,企圖將問題拖延至出保后收費維修。2.未盡到必要提醒義務:2024年7月27日處理高壓氣管問題時,車輛已臨近質保期(距離出保約[1個月]),但4S店未依據行業(yè)規(guī)范向消費者履行質保到期提醒義務,未建議進行全面檢測,存在嚴重服務缺失。三、合理訴求1.免費更換故障部件:要求4S店立即免費更換全部前輪軸承,并對橋架系統、剎車系統進行全面檢測,確保因軸承故障引發(fā)的連帶損傷得到修復;2.延長相關部件質保:鑒于故障診斷延誤導致部件超期使用風險,申請對更換后的軸承及關聯系統延長[12個月]質保期;3.補償維權成本:補償因多次往返維修產生的誤工費、交通費等合理支出,合計[1000元]上述問題已嚴重影響本人正常用車權益,4S店的不作為行為涉嫌違反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《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(guī)定》等法規(guī)。懇請車質網介入協調,督促4S店盡快解決問題,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。
投訴回復
上汽通用五菱廠家回復:尊敬的用戶您好!您反饋的信息我們已經收到,將盡快協調相關4S店與您核實處理,廠家也將持續(xù)關注后續(xù)處理情況,感謝您的支持與諒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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